關注領域|公司治理|董事會運作

公司治理

「誠信經營」是企業永續經營的基礎,為華邦最高的企業文化、精神。華邦致力於制訂完善的公司治理規範與管理流程,與持續監控改善流程。在全體同仁的努力下,華邦自第 1 屆公司治理評鑑起至今,皆名列前 20%。華邦將持續以誠信經營的企業文化,建立值得信賴與尊敬的公司聲譽。

SDGs 17 同心協力的夥伴關係
SDGs 13 氣候行動
SDGs 8 就業與經濟成長

再生能源投資

9.55

取得國際自願性碳權

13500

公噸 CO2e

全體董事及員工誠信經營教育訓練率

100

%

董事會運作

董事會

「誠信經營」為本公司最高道德標準

 

組織 

 

董事會為華邦公司最高治理單位,第十三屆董事會由十一位董事組成,獨立董事四席,女性董事三席,不具公司經理人及員工身分之董事達董事席次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會成員皆具有豐富產業經營經驗,且年齡層分布廣,學識、專業經歷涵蓋不同領域,具備執行董事職務所必須之能力,能督導及提供建設性的意見與策略。法人董事華新麗華股份有限公司及金鑫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主要股東。其中華新麗華股份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創始股東及設立以來最大的股東,並一直擔任本公司董事至今。

 

主要職責

 

  1. 董事會有責任監督公司經理人、維持財務及經營資訊透明,並即時揭露重要訊息讓股東及投資人易於了解
  2. 董事會協助建立各式組織,如審計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並訂定有效及適當的公司規章與內控制度
  3. 董事會每季聽取經營團隊報告營運及財務狀況,就營運結果提出建議與指導,同時評核經營團隊績效及任免經理人
  4. 董事會決議公司資本支出、重大交易及合約、轉投資、股利盈餘撥補等重大事項 ,以符合法令規定


董事會成員

職稱姓名性別個別董事背景
經營管理領導決策產業知識財務會計資訊
董事長焦佑鈞
 
 
 
 
 
副董事長金鑫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詹東義)
 
 
 
 
 
董事靳蓉
 
 
 
 
 
獨立董事徐善可(初次選任103/0617)
 
 
 
 
 
獨立董事左大川(初次選任108/06/14)
 
 
 
 
 
獨立董事管中閔(初次選任112/05/30) 
 
 
 
 
獨立董事李鐘培(初次選任112/05/30)
 
 
 
 
 
董事華新麗華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潘文虎)
 
 
 
 
 
董事林之晨
 
 
 
 
 
董事馬維欣
 
 
 
 
 
董事ELAINE SHIHLAN CHANG
 
 
 
 
 

董事會績效外部評估

本公司於 111 年委託外部機構「中華公司治理協會」,進行董事會效能評估。該機構建議事項如下,本公司於 111/12/14 董事會議中報告評估結果及改進計畫。董事會績效評估:

  • 執行日期:111/08/31 出具評估報告書
  • 外部專業機構名稱: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外部機構是否具獨立性:具備獨立性
  • 評估方式:審閱相關資料後進行線上訪談
  • 標準:以董事會之組成、董事會之指導、董事會之授權、董事會之監督、董事會之溝通、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董事會之自律、其他支援系統等八大構面進行評估。
  • 改善建議及未來改善計畫:111 年董事會績效外部評鑑結果

公司治理執行情形

  1. 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本公司第 10 屆第 5 次董事會決議通過 (治理守則詳規章)
  2. 推動防範內線交易之宣導

    華邦為保障股東平等,維護證券市場交易公平性,訂定防範內線交易管理程式,禁止內部人或員工利用市場上無法取得的資訊來獲利,每月進行宣導防範內線交易,避免因不諳規定誤蹈內線交易法網。 也明定董事不得于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交易其股票。 (有關“防範內線交易管理程式”請至“公司規章”專區查詢) 執行情況:

財務報告期別財務報告公告日期以電子郵件提醒董事于封閉期間內禁止有價證券交易
111年第一季度財務報告111/05/05111/04/18
111年第二季度財務報告111/05/05111/04/18
111年第三季度財務報告111/08/04111/07/19
111年第四季度財務報告112/02/16112/01/17
112 年第一季度財務報告112/05/04112/04/14
112年第二季度財務報告112/08/03112/07/19
112年第三季度財務報告112/11/02112/10/13
112年第四季度財務報告113/02/06112/12/28

公司治理主管

本公司公司治理主管為財務長周致中先生(經第12屆第18次董事會決議通過委任)。  

公司治理主管職權範圍:以確保遵守董事會及股東會作業程式及相關法規,並協助董事會成員之間及董事與經理部門之間資訊交流與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