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領域|永續供應鏈|衝突礦產

永續供應鏈

華邦在【實踐責任採購,以人為本】的治理基礎上,採用生態系 (Eco-system) 思維進行供應鏈永續推動的工作設計,並持續以數位化與低碳化並存的雙軸轉型工具,落實供應鏈管理的永續工作推動。2024 年,華邦以其堅實的供應鏈夥伴關係與永續思維,在三大工作上大有進展,首先是責任採購,採購工作上綜合推動在地採購、綠色採購、循環採購; 並且在供應商定期評比上,則發展為永續定期評比,使後續有可依循的獎勵措施,正向驅動供應商成為華邦供應鏈的永續「+1」。
面對極具挑戰的經營環境,我們相信唯有時刻保持新創的管理思維,快速調整與因應,與供應商共同演化出適時適性的經營能力,確切實踐供應鏈的共好與共善,才是企業永續治理的真理。

SDGs 17 同心協力的夥伴關係
SDGs 13 氣候行動
SDGs 12 責任消費與生產
SDGs 10 減少不平等
SDGs 7 可負擔的永續能源
SDGs 6 潔淨水質與公共衛生

E 外包商建置綠電產品生產能力

100

%

S 供應鏈生態系共同學習時數

38646

小時

G 供應商永續稽核與輔導完成率

100

%

衝突礦產

衝突礦產

 

華邦於供應鏈積極推展責任商業聯盟之要求,並將其視為供應鏈管理的必備要件。依據經濟合作發展組織 (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 盡職調查之管理建議,華邦首先發布不使用衝突礦產聲明;其次依據本公司產品組成之成份進行材料分析,並鎖定需重點調查之供應商,以利盡職調查之實施。嚴格要求供應商需選用合格冶煉廠並依效期更新資訊,最後,每年度依據調查結果,製作華邦衝突礦產盡職調查報告以公告周知。
 

衝突礦產管理流程

華邦不使用衝突礦產聲明

華邦遵循 RMI (負責任礦產倡議) 對其製造的產品中鉭、錫、鎢、金、鈷、雲母的來源和監管實施盡職調查,以確保其採購方式符合經濟合作與發展 (OECD) 受衝突影響和高風險地區礦產負責任供應鏈指南或同等且公認的盡職調查框架。 同時,華邦也要求所有供應商須遵守並簽署與永續發展相關的行為準則和道德準則、員工道德準則、國際人權宣言和國際勞工組織三方原則宣言、採用綠色產品、環境保護和無有害物質 (HSF) 政策,或遵守責任商業聯盟 (RBA) 制定的要求。2024 年,所有合格供應商均簽署華邦道德與誠信準則、華邦供應商行為準則承諾書 (包括符合 RBA 和衝突礦產聲明的條款),確保不存在「來自不合格冶煉廠的負責任礦產」和剛果或衝突區域周邊國家和地區的產品,並遵守適用的負責任礦物的地區和國際法律。

3TG金屬來源鑑別與結果

華邦首先依據供應商所提供之安全資料表 (Safety Data Sheet) 判斷供應產品之組成,鑑別其是否含有特定金屬,接續採用衝突礦產報告模板 (Conflict Minerals Reporting Template, CMRT) 與延伸責任礦產報告模板(Extended Minerals Reporting Template, EMRT) 調查供應商產品成份內涉及金 (Au)、鉭 (Ta)、錫 (Sn)、鎢(W)、鈷 (Co)、雲母以及負責任礦物倡議內(RMI) 所中公布的其他負責任礦物來源。2024 年,受調查之供應商共計15 家,其各類金屬所來源之冶煉廠分別包括北美、南美、歐洲、亞洲與中亞地區共計26 國,提供金屬冶鍊且為合格冶煉廠共計88 家;此外,華邦於也正式實施供應商衝突鑛產實地稽核,除加強宣示華邦不使用衝突鑛產之決心外,亦藉由實地稽核確保供應商對衝突鑛產的管理承諾。2024 年,實地稽核之日本原物料商共2 家,書面稽核共計15 家,皆全數符合規定且未有出售禁止相關產品予華邦之情事發生。

為確保華邦信守不使用衝突鑛產之承諾,針對3TG 金屬使用上的風險防控,華邦措施有三。第一,持續定期發放盡職調查、出具衝突礦產年度盡職調查報告,並同步擴大到使用3TG 金屬之供應商,執行實地稽核,確保其言行一致。第二,持續溯源國內外合規開採3TG 礦源且同樣實施衝突鑛產管理政策之供應商,落實多元供應風險控管與預防衝突礦源。第三,針對衝突鑛產具有潛在使用或採購風險的供應商,華邦將盡所能協助供應商進行其他合規礦類的溯源,如未有改善,華邦將全面停止對該廠商之交易。

值得一提的是,華邦供應鏈團隊當前亦積極留意各方利害關係人對衝突鑛產的管理要求,以事前預防的基礎,動態調整內部供應商管理措施,期望能以最嚴格的標準確保礦產開採的人道精神。2024 年,依照RBA 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規定,華邦亦積極響應美國DFA(Dodd-Frank Act) 及強化對企業社會責任的落實,未來所有產品外包裝上將標示「不含衝突礦產(Conflict-Free)」標誌,明確宣告公司生產之產品未使用衝突礦產。
 

風險等級情境管理作法

Level 0

供應商之產品或原料無使用責任礦產

公司進行宣告,並要求供應商配合簽署

Level 1

礦產來自經RMI或符合OECD盡職調查同等級別的第三方驗證機構認可之合格冶煉廠,且非來自剛果民主共和國及周邊國家

(1)公司進行宣告,並要求供應商配合簽署
(2)要求供應商確認並回填責任礦產來源,以了解責任礦產來源國

Level 2

礦產來自經RMI或符合OECD盡職調查同等級別的第三方驗證機構認可之合格冶煉廠,其來源源自於剛果民主共和國及周邊國家

(1)公司進行宣告,並要求供應商配合簽署
(2)要求供應商確認並回填責任礦產來源,以了解責任礦產來源國,並要求供應商提出更換責任礦產來源計畫

Level 3

礦產來源來自非經RMI或符合OECD盡職調查同等級別的第三方驗證機構認可之合格冶煉廠

(1)要求供應商取得RMAP認證,並要求未認證者停止採購並尋求合規來源
(2)要求供應商提出改善/替換計畫、宣告書,及RMI 報告 
註:華邦積極留意各方利害關係人對衝突鑛產的管理要求,以預防基礎,動態調整內部供應商管理措施。

 

 

 

 

衝突礦產調查的供應商共
15
 
接受調查的原物料供應商
6
 
接受調查的外包商
9
 
2024 年發生禁止銷售產品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