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領域|公司治理|功能性委員會

公司治理

「誠信經營」是企業永續經營的基礎,為華邦最高的企業文化、精神。華邦致力於制訂完善的公司治理規範與管理流程,與持續監控改善流程。在全體同仁的努力下,華邦自第 1 屆公司治理評鑑起至今,皆名列前 20%。華邦將持續以誠信經營的企業文化,建立值得信賴與尊敬的公司聲譽。

SDGs 17 同心協力的夥伴關係
SDGs 13 氣候行動
SDGs 8 就業與經濟成長

再生能源投資

9.55

取得國際自願性碳權

13500

公噸 CO2e

全體董事及員工誠信經營教育訓練率

100

%

功能性委員會

功能性委員會成員

姓名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永續發展委員會風險管理委員會專長
董事長焦佑鈞  
 

召集人

 

召集人

經營管理、風險管理

徐善可

(連任第4屆)

 

召集人

 
 
 
財務會計

左大川

(連任第3屆)

 
 

召集人

 
 
風險管理、資訊

管中閔

(初任)

 
 
 
 
財務金融

李鐘培

(初任)

 
 
 
 
國際金融、風險管理
 
審計委員會工作重點
  • 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
  • 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
  • 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
  • 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
  • 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
 
薪資報酬委員會工作重點
  • 定期檢討本規程並提出修正建議。
  • 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年度績效目標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 定期評估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目標達成情形,並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

永續發展委員會

委員會成員由董事長及全體獨立董事組成,董事長為委員會主席。(委員會之董事委員任期與董事會屆期相同)
2024 年永續發展委員會開會 2 次,出席率 100% 。(含實際出席80%,委託出席20%)
  • 設立永續辦公室及環境永續、綠色產品、人權與社會共融、永續供應鏈及公司治理等五個功能小組,以確保企業永續發展相關工作的推動與落實。
  • 委員會應每年至少召開二次,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
  • 永續發展委員會每年定期向董事會報告永續發展委員會執行成果。(於2024年12月20日第十三屆第十三次董事會報告當年度永續發展推動情形)
  • 董事會對ESG的督導

    日期會議重要議題
    112.02.16第十二屆第二十次(1)本公司及集團內所有子公司民國111年第4季溫室氣體盤查之執行進度
    (2)為改善生產效率(地震預警及監測強化)、節能減碳,購置機器設備
    112.05.04第十二屆第二十三次(1)民國112年第2季報告本公司及集團內所有子公司溫室氣體盤查之執行進度
    (2)為落實企業永續發展與淨零排放承諾,積極接軌國際氣候變遷因應之趨勢,本公司董事會授權可依實際需求簽署不高於30MW之再生能源購電契約
    112.08.03第十三屆第二次(1)公司及集團內所有子公司民國112年第3季溫室氣體盤查之執行進度
    (2)增加資本支出預算導入智慧節能系統
    112.10.11第十三屆第四次(1)本公司及集團內所有子公司民國112年第4季溫室氣體盤查之執行進度
    (2)本公司永續發展推動情形
    (3)再生能源採購計畫
    112.12.22第十三屆第六次利害關係人溝通情形

    113.02.06

    第十三屆第七次

    (1) 本公司及集團內所有子公司民國113年第1季溫室氣體盤查之執行進度

    (2) 為達成節能減碳,購置設備及廠務工程

    (3) 與辰華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簽署採購太陽光電合約

    113.05.02第十三屆第九次

    (1) 本公司及集團內所有子公司民國113年第2季溫室氣體盤查之執行進度

    (2) 通過2023年永續報告書

    113.08.01第十三屆第十一次(1) 公司及集團內所有子公司民國113年第3季溫室氣體盤查之執行進度。
    (2)與能源超商(股)公司簽署採購陸域風電9.24MW合約。
    113.11.05第十三屆第十二次 (1) 公司及集團內所有子公司民國113年第4季溫室氣體盤查之執行進度。
     (2) IFRS永續揭露準則導入計畫之時程。
     (3) 擬與中美晶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續興股份有限公司簽署採購離岸風電25MW與太陽光電48MW量體合約。
     (4) 修正永續發展委員會組織規程。
    113.12.20第十三屆第十三次 (1) 永續發展推動情形。
     (2) 利害關係人溝通情形。

風險管理委員會

委員會成員由董事長及全體獨立董事組成,董事長為委員會主席。(委員會之董事委員任期與董事會屆期相同)
2024年風險管理委員會開會 1次,出席率 100% 。(含實際出席90%,委託出席10%)
  • 風險管理委員會職責如下:  
  1. 負責綜理公司整體之風險管理,擬訂風險管理政策、架構、建立質化與量化之管理標準,並視公司實際發展需要或客觀環境變動調整。 
  2. 執行董事會風險管理決策,並檢視公司整體風險管理機制之發展、建置及執行效能。 
  3. 訂定風險胃納,並檢視及管理公司整體風險。 
  4. 協助與監督各單位進行風險管理活動及協調風險管理功能跨單位之互動與溝通。 
  5. 視環境改變調整風險類別與承擔方式。 
  6. 依董事會要求執行其他與職責有關之事項。

功能性委員會評鑑

本公司第 11 屆第 19 次董事會 (民國 108 年 12 月 23 日) 修正本公司「董事薪資報酬與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增加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制度;相關評估結果由董事會議事事務單位彙總後,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委員會評鑑執行情形詳見評鑑執行情形